翻譯是一種「動態對應」,一般來說,這是指文字風格,社會效應也是這樣。以《布魯克林有棵樹》為例: 因四五十年代的讀者,美國很多人剛經歷過大蕭條和世界大戰,對書中記載記憶猶新,故而此書十分暢銷。但是近年美國經濟又不怎麼景氣了,此書又熱了起來。此書譯介後,《經濟觀察報》上有篇文章,說深圳關外的一個讀者在看此書,將深圳關外比作了布魯克林,如下是深圳關外一棵樹」的描述:
「他說自己看過一本叫《布魯克林有棵樹》,大約是講一個住在布魯克林貧民區的小女孩回憶童年的故事,她後來成了大作家。他很喜歡這本書,但沒能講清楚為什麼喜歡。也許是因為深圳和紐約很像,紐約有個布魯克林區,住的多是下層市民,從東歐來的猶太人,以及斯拉夫國家來的窮人,而深圳有個「關外」,住的多是外來的打工者。從布魯克林裡走出了很多知名的企業家和美國名流,希望「關外」也能走出可以幸福生活的人。
文學有時候就能這樣,出其不意地幫我們在一個不同的層面上,理解我們自己的處境,讓我們活得稍微超脫一些,灑脫一些。
這是文學翻譯作品引進重要性的一個完美佐證。把一個好的作家或者作品帶進來,帶出去,最終會產生什麼樣的共鳴,根本無法預料。這就像聖經裡耶穌說的撒種子,有的種子撒下去遇到了好土地,生根發芽,有的被鳥啄走風吹走,有的發芽然後被曬死。可是這一切你都別管,那是土地的事,不是撒種者的事情。
在美國媒體上的幾篇關於翻譯的文章中,我都看到了《翻譯為什麼重要》(Why Translation Matters)一書的介紹。所以托圖書館借來,發現才出版不久(2010年版)。
此書為耶魯大學「為什麼……重要」(Why X Matters)講座系列之一。作者做了兩次講座,一次是泛泛而談說作者、翻譯和而今的讀者,一次是談她翻譯賽凡提斯的體驗。後來她又補充了一章,「詩歌翻譯」。
和大部分文學翻譯一樣,伊蒂絲.格羅斯曼(Edith Grossman)平日做老師,業餘當翻譯(sunlighting in teaching, moonlighting in translation)。她主要翻譯從事西班牙語-英語翻譯,其作品《唐吉訶德》是一公認的名譯。
不過翻譯的重要性這個話題讓一個翻譯來說,是頗尷尬的事情,這像是自賣自誇。可是這個話題又是不得不談。這涉及到兩個問題,我已經討論過多次,一是報酬和社會地位,一是自我認同感。前者是社會跟翻譯過不去,後者是翻譯跟自己過不去,二者一為橫軸一為縱軸,形成一個坐標系,翻譯卻往往在上面找不到北。
不少文學翻譯都有「正式工作」,跟玩票一樣在做翻譯。但這畢竟是一項耗時又未必討好的工作。從這本書,尤其是詩歌翻譯的談論裡,能看到格羅斯曼對兩種語境(包括不同時代)和詩歌風格瞭若指掌,她完全知道她在做什麼。就是這樣,還免不了有一些以偏概全通盤否定(dismissive reviews)的評論。在中國這樣的評論者更是比比皆是。不負責的翻譯是有,可是不負責的評論更多,讓一些譯者感到氣餒。可是唯一的對付辦法,就跟本書作者那樣,一直翻一直翻下去,最終那些不負責任的評論自然沒人理睬。和任何其他行當一樣,文學翻譯也需要抗壓能力和定力,甚至更需要。
翻譯的重要性可以往大裡去說。沒有翻譯,就沒有歐洲的文藝復興,沒有中國的新文化運動。這些文化復興和運動,直接就是翻譯引進外來思想所致。可是翻譯也帶來了一些值得爭議的東西,比如將一個學說、一家之言、一個假說從一國傳到另外一國,結果變成了真理。達爾文的進化論北引進過來,就是個明顯的例子,在美國,創造論和進化論至今仍在交鋒,可是在中國,這個假說就一直是中小學課本裡當真理來教的,很少有人質疑。
可是作者雖然題目起的是《為什麼翻譯重要》,事實上寫的是文學翻譯這個小的系統。正是在這裡,我們受到了一些啟發。關於文學翻譯懷疑人生的問題,作者說得最多。
第一個問題是原創性的問題。翻譯是一種公認的再創造,可是這個「再」字很要命。任何一個翻譯,「私下裡都認為自己就是一個作家。」翻譯希望和作家掛鈎。這是翻譯要過的一個心理坎子。
誠然,作家帶來的創作,是可以傳世的。據說托爾斯泰臨死之前,《齊瓦哥醫生》的作者帕斯捷爾納克就在病榻前,托爾斯泰告訴帕斯捷爾納克:一切都會過去的,金錢,權勢,甚至國家,然而如果你的作品中如果留下了什麼有價值的東西,它才會傳留。可是力岡老師翻譯的《齊瓦哥醫生》會不會傳留呢?
不是所有人都敢於承認自己有這個興趣,也不是所有譯者都有這個信心。不過人們往往覺得自己的身分價值,和自己「創造」出來的東西聯繫在一起。今天我們知道,林琴南是個古怪的翻譯家,但其本人最為自豪的非為翻譯,而是文章。他甚至大言不慚地說:「六百年中,震川外無一人敢當我者。」這個合乎桐城派章法的文章大家,如今人們記不得他都寫了什麼,卻都知道他翻了那些。
同樣既寫又譯的威廉.卡洛斯.威廉姆斯就沒他們這些顧慮:
「如果我能寫原創作品,那不錯,很好。可是如果我(我的意思是寫作形式)翻譯他人的作品,那也很有價值。這兩者哪裡有什麼區別?(What difference does it make?)
確實,原創未必一定就有價值。是傅雷翻譯的《高老頭》有價值呢,還是一些用內分泌用下半身寫出來的作品有價值呢?這個答案是明顯的。
所以翻譯也是一門獨特的藝術,未必得屈膝於作家,未必得在「原創」面前低眉順眼。
有些原創反倒是喝翻譯奶水長大的。好的翻譯是可以豐富一個語言,一國或一人之文學。上文說的威廉姆斯,還有龐德、村上春樹、戴望舒、魯迅,都是寫譯相長。在翻譯的過程當中,一些外來的語彙和別樣的表達,會讓一個語言更為豐富。跨越語言的互動,在文學的交流和傳播中極有價值。書中舉的一個例子很有說服力:福克納的寫作,沿襲了西班牙和拉丁美洲文學的一些傳統,以至於他被人戲稱為「美國的拉丁美洲作家」。由於福克納文字的西語文學氣質,西班牙語世界的作家視其為己出。賈西亞.馬奎斯在早年,就如饑似渴地翻看福克納所有的作品,並公開承認福克納對他的諸多影響。這就是英語世界和西班牙語世界的一次有趣的撞擊。95年,柯林頓訪問哥倫比亞的時候,就讓福克納「魂歸故里」。柯林頓和哥倫比亞主人聊起了《百年孤獨》,哥倫比亞方面說到了福克納,記憶力過人的柯林頓居然站起來,大段大段背誦起《喧囂和騷動》來。
文學翻譯促成了這些文學界的交流,最終也促進了兩國之間的友好往來。如果說一個科學家可以抵得上五個師的話,一個好的翻譯,在兩國的交流當中,抵得上一個外交使團。文化的水乳交融,相互影響,是各民族交往無形的潤滑劑。優秀的作家,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。可是借助於翻譯,他(她)才能變成世界的。文學是沒有國界的,但是跨界的時候,得過翻譯這一關。世界上有六千多種語言,即便一千種有書面文字,我們懂一門語言,還有999朵文字的玫瑰,我們看不見嗅不著。當然,是不是要多嗅呢?這是後話,我們押後再說。
翻譯重要性的另外一個心理坎子,是翻譯到底算不算一門獨特的藝術?如果是一門藝術。是哪門子藝術呢?
書中說是闡釋藝術(interpretive art)。作者在這裡,提出了翻譯身分焦慮症的一劑解藥。這解藥和我們所用的比喻有關。我們常提「目的語言」和「來源語言」,彷彿這是一個搬運的過程,事實比這複雜。翻譯就如同跨越靈界的巫師,一邊聽著這邊在講,說著那個世界的話語,又同時出現在另外一個世界裡。翻譯得認真聆聽兩個世界的聲音,熟悉各自的文學傳統,歷史體驗,文化差異和兩種文法、辭彙的結構。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所以才會有「闡釋」一說。
那麼翻譯工作的一個追求,就是透過這樣的闡釋,再現一種作品的美麗來。這和音樂是一回事。貝多芬已經死了,我們再想聽到他的《第九交響樂》怎麼辦,聽別人指揮的作品。可是富爾特文格勒有富爾特文格勒的指揮風格,卡拉揚有卡拉揚的指揮風格。卡拉揚就是貝多芬的翻譯。我們不說這叫翻譯,叫「演繹」。
事實上,我們這世界上任何人,但凡是要表達,誰不是在「演繹」或者「翻譯」呢?如果柏拉圖是對的,世間萬事萬物,都是一些「理念」的模仿,影子。而表達,則是影子的影子。我們都要把我們腦海中的理念,圖景,模糊的想法,「翻譯」成我們各自熟悉的文字,有時候我們說得接近一些,有時候不那麼接近,我們都是在「演繹」。如果我們每個人能夠精準地表達我們腦海裡出現的每一件事物,大部分戰爭都可以避免。當然也可能在理解之後,出現新的戰爭。翻譯就彷彿給我們開了天眼,讓我們看到了從前不曾看見的東西。
由此我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。人是一個矛盾的東西。世界好多人,坐井觀天地活著,反而很踏實很自鳴得意,也挺好。反倒是一些眼界打開的人,身子卻還陷在舊的生活裡,就好比被人追趕卻動盪不得的噩夢,活得也很痛苦。眼界打開,這是一條不歸路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翻譯也是坑人的。馬奎斯說他在看到卡夫卡的《變形記》之後,「我再也沒法帶著以前的寧靜去入睡了。」
直到後來跑去寫了《百年孤獨》,然後才睡了個好覺。
接下來讀者睡不著了。
出處:翻譯雜談︰翻譯為何? - 扎誌 - udn部落格http://blog.udn.com/jason080/4079304#ixzz1R9wzP2U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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